| 关于赴沙特投资的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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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7 17:36 文章来源:福建省外经贸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各有关企业:
近期,我厅收到中国驻沙特吉达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关于吉达中国商品城批发城事”一文,主要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多名来自浙江、福建的商户到我驻吉达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投诉吉达中国商品城批发城(以下简称“商品城”,由河北省石国平个人与沙特合资设立的光芒建设有限公司开办)。商户称,商品城的实际情况与双方所签合同规定不符,有欺诈行为,同时他们的离境受到限制。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经商室了解到,光芒公司和商品城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办批发城的光芒公司是由石国平个人与沙特当地人合资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石占39%股份,沙方两名股东占61%股份。沙特投资总局批准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程承包与维修,工作签证指标为劳工指标。根据沙特法律,该公司不能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也无法为中国商户办理如营业执照、投资人签证、居留等合法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经营的手续。
二、外国人在沙特从事的工作应该与其签证上的职业相符合。从已经来商品城的中国商户的护照上看,他们获得的全都是普通工人签证,没有一个是投资(商人)签证。他们在沙特从事批发零售活动面临着巨大风险。
三、受沙特保人制度的约束,持工作签证的商户如要离境,需石本人或沙特合伙人签字。如双方发生纠纷,商户非常被动。
四、据商户反映,石国平通过浙江温州商会等在国内大量招商,估计近期还会有大批商户陆续来沙。
根据入世承诺,沙特已决定有条件向外国人开放商业批发和零售领域,但要求的门槛很高,如注册资金需2000万沙特里亚尔(1美元=3.75里亚尔)等,此 外还有其他一些条件限制。
鉴于以上情况,请有关企业、个人在赴沙特投资前,应仔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外国机构、个人投资的限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详细情况请询问中国驻沙特吉达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联系电话:00966-2-2568299,传真:00966-2-6827853,电子邮件:CSCGC@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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