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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欧盟将取消我10个类别纺织品出口配额限制,出口企业应抓紧对外接单、生产的通知
2007-07-26 16:17  文章来源:省外经贸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贸管函[2007]02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今年6月12日我国与欧盟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第22届中欧双边经贸混委会,欧方强调在2007年数量限制结束后无意延长,将如期实现双边纺织品贸易自由化。双方确认恪守《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保持对话与合作,并举行技术级对话,维护双边纺织品贸易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中欧双方就纺织品问题达成的共识,2008年我国出口欧盟10个类别(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士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纺织品将不受配额限制。我省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应抓住这一机会,积极对外联系,安排好接单和生产。
  特此通知。

                              贸管处
                            200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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