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侨乡福清,长乐有望获得外企注册登记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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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5 16:46 文章来源:新华社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福州市工商局局长黄争新日前向记者透露,侨乡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有望成为中国首批被授权外资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权限的县(市)。
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外资企业注册登记被授权工商局条件要求比较高。目前中国还没有县一级工商部门被授予这一权限,一些地级市也还没有被授权。
福建是著名的侨乡,又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国家工商总局为提高福建省经济的外向型程度,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规定: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授权条件,加大对台资企业相对集中的福建县(市)工商局的授权工作力度。目前福建很多县(市)都在争取这一权限。
黄争新说,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县(市)在国外知名度很高,是著名的侨乡,且这些县(市)经济总量和外资规模较好。福州市工商局正在积极争取它们成为首批被授权外资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权限的县(市)。
“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这些县(市)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权限后,福州市工商局还将把外资企业冠‘福州’区划的预审名称登记权下放给这些县(市)工商局。”黄争新说。
黄争新说,实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将大大方便被授权县(市)的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减少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因路途远而带来的各种不便,缩短企业设立筹建时间,减少企业商务成本。 |